刚才看了巴顿语录 太爽了
巴顿极其推崇尚武精神 很有自信 讲话对自己的想法毫不掩饰 甚至是口无遮拦
有些人看了一定会觉得不爽 不过正因为这样我才觉得更爽
也许你认为他讲的都是很肏蛋的事情(他喜欢骂人 尤其喜欢和别人对骂) 不过有些确实是真理 就像这句“战争是人类最壮观的竞赛”
不多说了 看一下 都是我认为比较爽的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现在人们根本就不管是不是为了赢得战争本身而战。
战争是人类最壮观的竞赛!在竞赛中,人可以为所欲为。在战斗中,强者胜,弱者亡。
为什么美国陆军要归蒙哥马利指挥?除了保全这个小猴崽子的面子外,我真不明白还有什么其他理由。
我来这里和你们并肩战斗感到很自豪,让我们把那些德国佬掏肝挖心,直捣柏林。
我的自信心本身所燃起的摇曳的火焰,永远会发出光辉。在这周围,似乎只有我才是真正享受这该死的战争的乐趣的人!
我过去和现在一直被认为是个该死的傻瓜……可对侧翼我从不烦恼,这可能是由于我的男子汉气质的长期感觉所致。
什么是战略?战略就是让你手下的一个狗娘养的,要他去夺取一个地方。如果他做不到,就把他撤掉!
你知道,在战争行将结束之际,我打算扔掉我的权杖和手套,但我还要继续穿我的短上衣,以便让每个人来吻我的屁股。
赢得战争的胜利可能有许多方法,正如剥一个猫皮有很多方法一样。我们有些人坚信正确使用逗号的重要性,另外一些人则相信润滑油或煤气,相信步行舒适或一块洗皮革的肥皂,我们热衷于寻求特殊的灵丹妙药,却忘记了剥猫皮的方法就是去掉它的皮。赢得战争的方法就是打败敌人。
我们一抵达北非,我就看出隆美尔将在突尼斯加紧攻势,并盼望与那个厉害的杂种厮杀一场。我花了多年时间磨练自己,准备对付这个家伙,对他的书我不知读了多少遍,研究了他的每一个战役,自认为对他了如指掌。我平生的愿望就是能追杀他一阵,然后在战场上亲自找到他,并亲手把他击毙。
我不需要一个才华横溢的参谋班子,我要的是忠诚。我在这儿不得已干了这么多舔屁股的事情,我的嘴唇疼痛就不足为奇了。
战争并不像那些从未打过仗的人想象的那么可怕。作家们夸夸其谈,说什么会思念你们的母亲、情人和妻子(妻子也是你们的情人)。这些作家们既没听到过一声敌人的枪声,也从未耽误过一顿餐饭,他们不是按照战争的本来面目来描写战争,而是按他们的想象来描写。
战争中没有民主可言。只有绝对的独裁。要使用武力达到目的。
我热爱战争、工作和振奋人心的事。和平对我来说,是一座地狱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